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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理遗留在图书馆内个人物品的通知

发布: 2017-01-05 浏览: 36

各位读者:

      按照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馆内不允许读者留存个人物品,要求人走物清。为维护图书馆阅览秩序,确保热人人共享图书馆资源,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,请各位读者将遗留在图书馆内的个人物品带走,以免造成丢失或损坏。

   图书馆对遗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不负保管责任,工作人员将清理的个人物品集中放2流通大厅服务台处,即日起至2017115日请读者自行领取个人遗留物品,如逾期无人认领将作为无主物品处理,特此告知。